黄豆芽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平阳县十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浙南
TUhjnbcbe - 2023/8/10 23:42:00

01、平阳县某农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年9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作为平阳县某农业有限公司监事,在公司生产用以销售的黄豆芽过程中,私自添加含有恩诺沙星成分的防腐产品,后于年9月20日被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查获。

上述两批豆芽共计公斤已于年9月27日以压榨填埋方式销毁。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于年3月26日被平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现案件正在平阳县人民检察院侦办中。

豆芽在生产过程中,是不允许使用任何添加剂的。恩诺沙星为专用兽药,属于禁止使用和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恩诺沙星的豆芽,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属有害食品。

02、平阳县余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年6月18日至年7月8日期间,被告人余某某、傅某某明知米粉中不得添加焦亚硫酸钠(俗称“保鲜粉”)的情况下,为使米粉保鲜,在其位于平阳县鳌江镇河滨村的米粉加工厂内,在半成品米粉制作成品米粉过程中添加焦亚硫酸钠,并销往附近的点心店和菜市场给他人食用,后被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查获。

年1月2日,该案经平阳县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余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被告人傅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每年的梅雨季节和夏季,属于这类案件高发季节。由于米粉不易保存,高温情况下容易发酸发霉,为达到长时间保存米粉的目的,小作坊会选择铤而走险在加工过程中添加焦亚硫酸钠以达到防腐的目的。

03、平阳县林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年07月,平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农村农业局在平阳县海西镇南闸海堤上执法时发现杨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同日,县公安局对杨某某持有的23.8斤乌螺进行扣押。年7月10日,经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鉴定,涉案的乌螺被鉴定为织纹螺。同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被平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织纹螺本身无毒,但因生长海域污染发生赤潮,织纹螺摄食赤潮中大量繁殖的有毒藻类,积累了神经麻醉毒素。织纹螺体内的毒素,煮沸、盐腌、日晒均不能破坏,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浙江等地已有多人因食用织纹螺引起食物中毒事故而死亡。卫生部年发布公告,禁止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织纹螺。销售织纹螺达一定数量,构成刑事犯罪。在此提醒消费者,为了您的生命健康,慎食织纹螺。

04、平阳县金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年6月,平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公安部线索流转,在平阳县昆阳镇皇岙村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家中查获当事人通过

1
查看完整版本: 平阳县十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浙南